為集中展示廣州市版權執(zhí)法相關部門查處侵權盜版案件工作成果,充分發(fā)揮典型案例示范引導作用,市版權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結合“4.26”國際知識產權日活動,聯合公布2020年度6起版權侵權典型案件,具體如下:
一、廣州市有平印刷有限公司、劉某某侵犯著作權案
劉某某于2011年11月14日注冊成立廣州市有平印刷有限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先后租賃天河區(qū)白沙水路160號超范圍印刷、復制發(fā)行文字作品。2018年5月,經天河區(qū)有關部門聯合執(zhí)法檢查,查獲非法出版物共計66255冊,總價值臺幣3520440元(折合人民幣752670.072元)、人民幣4334724元。
依據《刑法》第217條等規(guī)定,天河區(qū)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6日作出一審判決:廣州市有平印刷有限公司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罰金270萬元;劉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30萬元。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日作出二審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徐某侵犯著作權案
2019年9月初,徐某在本市白云區(qū)鐘落潭鎮(zhèn)廣州科技職業(yè)技術學校的廣州桐鑫印刷有限公司接受他人委托,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印刷、裝訂及儲存非法出版物。2019年9月27日,白云區(qū)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執(zhí)法人員在上述地址查獲名為《車爾尼鋼琴初步教程》等出版物共28種55111冊。經鑒定,上述名為《車爾尼鋼琴初步教程》的出版物共19980冊,用紙與正版不符,假冒出版單位名稱,為非法出版物。經計算,非法經營數額為人民幣379620元。2019年9月29日,徐某在接受廣州市白云區(qū)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詢問時,主動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
依據《刑法》第217條等規(guī)定,白云區(qū)法院于2020年9月22日作出判決: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繳獲的非法出版物一批,予以沒收、銷毀。
三、邱某、曹某侵犯著作權罪案
2019年7月25日,上海游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于向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qū)分局報案,稱邱某、曹某涉嫌侵犯其著作權。經查,上海游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獲得《仙神之怒》(又名《仙變3》《仙俠》游戲)游戲軟件著作權登記。2019年4月,邱某通過網絡黑客獲取《仙俠》游戲源代碼文件等游戲包,后將游戲變更名稱為《刀劍飄渺錄》交給曹某推廣運營。曹某以營利為目的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通過協(xié)議最終由武漢樂嗨嗨公司將該游戲發(fā)行上線,上線后充值用戶人數達2008人,充值金額人民幣156670元。
2020年6月29日,天河區(q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217條作出判決:邱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曹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繳獲的作案工具計算機外部設備一臺、移動硬盤一個、便攜機計算機二臺、手機兩部,依法予以沒收。
四、田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權案
2020年5月,根據有關案件線索,廣州市公安局從化區(qū)分局執(zhí)法人員對田某某等人涉嫌侵權盜版問題進行了調查取證。經查,田某某等人在網上購買正版書籍作為樣本后,通過快遞寄給地下印刷廠復印,再利用拼多多、淘寶等網路平臺進行非法銷售。2020年11月,公安人員在廣州黃埔區(qū)、東莞市現場抓獲涉案嫌疑人田某某、肖某某、曾某某、鄭某某等4人,繳獲作案工具專業(yè)印刷裝訂設備12套,電腦、掃描儀、紙張等物品一批,涉嫌非法出版物1000余冊,涉案金額達55萬元。
2020年11月,從化區(qū)檢察院按照《刑法》第217條有關規(guī)定,以侵犯著作權對田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依法逮捕。《人民日報》客戶端、《廣州日報》《信息時報》等多家媒體對案件打擊情況進行了報道。
五、胡某等人侵犯廣州唯思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權案
2020年2月,廣州唯思軟件公司向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qū)分局投訴,稱其公司研發(fā)的唯思濱海麻將等三款軟件涉嫌被盜版。經查,廣州唯思軟件公司主營是休閑類游戲軟件研發(fā)和運營,2019年,該公司投資研發(fā)三款江蘇地方玩法的競技麻將于當年上線運營,為公司帶來了穩(wěn)定收入。2020年1月,廣州唯思軟件公司發(fā)現在市場上有冒充其公司推廣同款游戲。該盜版游戲上線僅4個月,就給公司造成研發(fā)、經營等各方面經濟損失近百萬元。經過公安人員近4個月數據分析、外線偵查和秘密取證,鎖定廣州唯思軟件公司3名已離職員工。2020年6月,專案民警組織集中收網行動,在白云區(qū)、海珠區(qū)分別抓獲胡某、薛某、何某3名犯罪嫌疑人,查扣電腦、手機等涉案物品一批。經查證,胡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通過盜版的三款趣玩麻將游戲非法獲利176萬元。
2021年1月15日,黃埔區(q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217條作出判決:胡某、薛某、何某侵犯著作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各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
六、陳某破壞技術措施,侵犯任天堂株式會社與著作權有關權利案
2020年12月31日,根據著作權人任天堂株式會社(Nintendo Co.,Ltd)投訴,越秀區(qū)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對陳某經營的越秀區(qū)某電子商行開展核查。經核查,2020年9月起,陳某向Swicth游戲機加裝SX破解芯片,將網上下載的未經任天堂授權的Switch游戲機適配游戲非法復制提供給顧客使用,使顧客避開著作權人任天堂株式會社為其游戲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技術措施,運行非法復制的任天堂Switch游戲機適配游戲。經查,陳某共破解Switch游戲機4臺,非法經營額1690元,違法所得510元。2021年2月,越秀區(qū)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對陳某作出沒收Switch游戲機破解芯片3個、存儲侵權制品256G內存卡1張,罰款3000元、沒收違法所得510元的行政處罰。